本科毕业
本科毕业
听课申请
听课申请时间
  • - (第1学期)该年度1月中旬,(第2学期)该年度7月中旬
查看及修改听课申请
  • - 每学期开学1周内
听课申请流程
  • - 根据各个专业开设的时间表确定要听取的课程,本人在听课申请期限内利用网络直接申请
  • - 学校网址:https://www.seoultech.ac.kr -> 科技大网站 -> 综合信息系统 → 学士 → 课程 → 听课申请
  • - 新插班生的初始密码为出生日期的6位数,登录网站后需要在上端“我的主页>更改密码”中更改密码
听课申请标准学分
  • - 最少学分:选课时每学期最少要达到3学分以上
听课申请标准学分
分类 每学期听课学分 例外
普通研究生院 不得超过9学分
(不包括先修课程申请学分及论文研究课程申请学分)
※ 可超过3学分
① 上一学期获得9学分以上且GPA在4.0以上的学生
② 按照与国外大学的学术交流协定,修习共同学位或双学位教育课程的学生
特殊研究生院 不得超过9学分
(不包括先修课程申请学分及论文研究课程申请学分)
 
专门研究生院 不得超过9学分
(不包括先修课程申请学分及论文研究课程申请学分)
① 纳米IT设计融合研究生院设计技术融合专业每学期的听课学分为18学分以内
② IT政策专门研究生院学生应修习本研究生院其他专业的课程,硕士应修完3学分以上,博士应修完6学分以上 (但,外国学生除外)
论文研究课程听课指南
  • - 一定要听取本人所属专业开设的论文研究课程
  • - 向论文指导教授申请听课,论文指导教授不在(潜心研究或被派往海外时)时向指定的论文指导教授申请听课
  • - 听课申请时间(产业研究生院无论文制申请:仅第3学期可申请)
  • · [普通研究生院]第3学期听取《论文研究I》课程,第4学期听取《论文研究II》课程
  • · [产业研究生院]第4学期听取《论文研究I》课程,第5学期听取《论文研究II》课程
  • · [住宅城市研究生院]第5学期听取《论文研究》课程
  • · [铁路专门研究生院]硕士课程在第4学期、博士课程在第5学期、硕博连读课程在第8学期听取《论文研究》课程
  • · [IT政策、能源环境、纳米IT设计融合] 硕士课程从第3学期、博士课程从第4学期、硕博连读课程从第7学期听取《论文研究Ⅰ․Ⅱ》
听课申请注意事项
  • - 在同一学位课程中获得C+以下可重修课程,重修后可获得的最高成绩为A°,原有课程成绩从成绩表中删除
  • - 重复修习同一课程获得的学分将不被认定为毕业学分
    ※ 学位课程内(硕士-硕士)及学位课程间(硕士-博士)
  • - 修习先修课程的学生必须向学科办公室提交先修课程听课申请表(应在第3学期前修习)
  • - 想要听取本校其他研究生院开设的课程时,可在综合信息系统中直接选择9学分以内的课程,获得的学分被认定为修习学分(校规第90条),(创业课程最多6学分,其他研究生院除外)
  • - 本人完成听课申请后请务必打印个人听课确认表,进行最终确认。开课后会出现时间变动及其他重要日程,因此开课后一定要向各学科办公室及行政办公室确认变更事项,以确保顺利上课
  • - 一定要确认是否能够修完本人的结业学分及专业必修课后再进行听课申请
  • ※ 教育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由于整改等原因导致必修课出现变化时,从入学开始到修完结业学分为止剩余未更改的必修课一定要修完
  • - 听课申请期间申请的课程在开课后可在听课申请确认及修改期限内进行更改(不可任意取消或更改)
  • - 产业研究生院无论文制申请学生:应从第4学期开始额外修习9学分以上的课程来代替论文研究(不可听取论文研究课程)
  • -申请特殊研究生院无论文制的学生(产业/住宅城市研究生院):必须追加9学分以上的课程来代替论文(不能听论文研究课程,建筑环境设备工程学院无论文制对象除外)
  • -申请专业研究生院无论文制的学生:追加一定学分(铁路6学分、IT政策/融合科学/纳米IT设计融合研究生院9学分)以上的课程来代替论文(不能听论文研究课程,仅针对专业学位选择者)
232 Gongneung-ro, Nowon-gu, Seoul, 01811, korea
Tel : +82-2-970-6114,7114 Fax : +82-2-970-6088